一年前,武汉汉阳的付先生在儿子出生当天遭遇噩耗:医院最初诊断新生儿有轻度窒息、右下肢肌张力减弱,随后又被告知孩子发生了骨折。孩子被转至武汉同济医院接受治疗,但在办理出院和医保报销时,原产科医院却称骨折系在分娩过程中发生,属“第三方责任”,只愿承担医疗费用,不接受进一步赔偿。
付先生对孩子一出生就骨折的原因一直不解。医院方面承认孩子确实骨折,但解释称分娩时胎位异常、情况紧急,医生在抢救过程中可能拉伤导致骨折,属于分娩意外、非可控人为行为,医院表示除已发生的医疗费外不会主动赔偿,若走司法程序则按法院判决处理。
在求助媒体和“经牌”律师后,付先生提起诉讼。律师团队在取证过程中遇到三大难题:一是鉴定取证困难,医院最初不配合提供手术录像,又不愿将媒体采访录像作为鉴定依据;二是鉴定专业性强,医院方面在专业论述上占优势,试图将责任归咎于胎位和紧急状况;三是赔偿争议大,医院只愿按较低比例承担责任并拒赔多项损失。
关键证据来自两方面:付先生在事发后立即报警,医院保卫部门按警方要求保存了当时的手术录像;媒体采访视频中医院人员也有承认性表述。法院最终将手术录像与采访视频作为鉴定参考。经鉴定专家综合判断,医疗过错是导致骨折的主要原因,参与度在56%至90%之间。法院据此判决医院承担75%的责任,赔偿六万余元,并保留对后续治疗费用的追索权。
湖北省律协医专委副主任指出,本案中当事人及时报警保全影像资料以及借助媒体和律师推动调解与取证对最终维权起到了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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